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邯郸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十四至二十五标段。2.1.2建设内容:应急救援队伍购置装备****8(台/套),装备类型主要为综合保障、水域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抗洪抢险类装备。其中市级队伍装备配备**8(台/套),县级队伍装备配备****(台/套),乡级队伍装备配备****(台/套)。2.1.3建设地点:邯郸市、县(市、区)级应急救援队驻地。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5供货周期:第二十二标段为**日历天,其余标段为**日历天。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标段划分:共**个标段,本公告为第十四至二十五标段。第十四标段:水域救援辅助装备;第十五标段:正压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第十六标段:搜索探测仪器;第十七标段: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破拆工具;第十八标段:救援辅助工具;第十九标段:抗洪抢险抽排水泵;第二十标段:抗洪机械;第二十一标段:侦察无人机;第二十二标段:保障车辆;第二十三标段:便携式除颤仪;第二十四标段:应急照明系统、移动照明工作平台;第二十五标段:应急电源、便携式担架、便携式气象仪;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其中第二十三标段: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应具有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应急管理局,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8号科技中心**楼,联系人:张磊,电话:****-******5;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联系人:陈芬霞,电话:****-******6。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