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NH)XZ****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4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4月**日9时**分
一、 答疑内容
1、问: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具有工程师资格已经可作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项目工作内容,建议评标办法“**.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分)”中关于项目管理人员的评分标准修改为“项目管理人员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答:详见本通知修改内容。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的工程项目获奖情况的1、全过程项目获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曾完成过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 根据国家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规定,工程全过程包括前期咨询、项目管理、监理、造价等,此项所述的“全过程项目获奖”是否全过程工程咨询中任一服务的获奖均可,例如监理类获奖、造价类获奖?还是指“全过程项目”奖项?请明确?如此项是指后者的全过程项目奖项,则该奖项只是某些市级协会开展的评选活动,国家级或省级层面未见此奖项评选,设置的加分奖项不具有普通性。此项评审将特定行政区域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明显违反招投标法。 另外,本项目仅有一个资质要求且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意义在于借助联合各方的优势增加中标机会。但本项目的项目获奖只能由牵头方提供,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初衷不符,与南海区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的评分设置建议不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投标人。 本项评审因素具有明显的偏向性,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投标人,是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典型违规行为,请招标人予以纠正!
答:详见本通知修改内容。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第**页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的评分标准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项目管理人员2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1人得2分,最高得4分。 | 项目管理人员2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1人得2分,最高得4分。 |
2、 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第**页的工程项目获奖情况的评分标准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全过程项目获奖: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曾完成过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 | 1、全过程项目获奖: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曾完成过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村“九竹岗”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8 |
联系人:李仲光 | 联系人:梁卫华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4月**日 |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