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LGPD**** | 标段号: | C** | ||||||
招标人: |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号C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上海智能算力中心(临港)A4楼一期、二期装修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临港综合产业片区内,四至范围:北至洲德路、西至润荷路、南至腾波路、东至业波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装修面积约****平方米。工程范围主要包括A4数据研发机楼的二层、三层、四层的部分区域进行配套装修、消防等工程,以及A7研发动力楼一层北侧油机室的隔音降噪等。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万元) | ||||||||
施工工期: | **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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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至少一个合同价为****万元及其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的有效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例:W************),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例:****************)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提供****年度至****年度财务状况表,仅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填写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表(注册成立年限不足以提供三年财务报表的的申请人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5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 | ||||||||
监管部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按以下处理方式:招标人在开标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投标文件。 3、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通过的申请人超过两家的,按以下处理方式: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认。 4、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5、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7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共7家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