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涞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涞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招标核【****】**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年涞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工程概况:建设高标准农田****5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亩,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0亩,水毁高标准农田恢复工程****亩;(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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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方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水县冲之大街**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柳成路**号中基碧域尚城2-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旭光 | 联系人: | 毕群 |
电话: | ****-******5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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