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慈大道(十塘-十一塘)、玉海东路(兴慈大道-兴慈六路)、滨海七路(兴慈四路-兴慈六路)新建供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兴慈大道(十塘-十一塘)、玉海东路(兴慈大道-兴慈六路)、滨海七路(兴慈四路-兴慈六路)新建供水管道工程已由甬前发改投〔****〕**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主管长度约**.0千米。兴慈大道(十塘-十一塘)新建给水管径为DN**0~DN**0,长度约为2.**千米,滨海七路(兴慈四路-兴慈六路)新建给水管管径为DN**0,长度约为2.**千米,玉海东路(兴慈大道-兴慈六路)新建给水管管径为DN**0,长约为7.**千米,建设地点:宁波前湾新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新建给水管道铺设、安装等,包含因新建给水管道施工引起的道路等修复施工等全过程监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施工建设周期:**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兴慈大道(十塘-十一塘)、玉海东路(兴慈大道-兴慈六路)、滨海七路(兴慈四路-兴慈六路)新建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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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联 系 人:韩超升
联系电话:**********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2号中兴大厦4楼
联 系 人:陈健
联系电话:**********6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