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眉山工业园区绿色智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甘孜-眉山工业园区绿色智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甘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四川甘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远港工程咨询服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建设智慧物流仓库2.5万平方米,包含冷链仓库1.5万平方米,普通仓库1万平方米;建设再生水厂1座,日处理规模1.2万立方米;建设消防站气防站****.4平方米;建设停车楼****0平方米;智能化提升改造园区内厂房9万平方米,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约****kW;配套园区内道路5千米、电力线路等。
2.3总投资:****7万元,本次最高限价为**0万元(含概算编制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范围,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概算的编制应满足评审要求(本次初设招标内容不含消防站气防站)。
2.5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项目需求;概算的编制需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2.7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初步设计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设计阶段至少包含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s://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甘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 ******
联 系 人: 莫老师
电 话: **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远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天天向上5幢1单元**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雷老师
电 话: **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