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堰—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上大堰—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云上大堰-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奉发改投〔****〕** 号文件批复,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服务中心、配套餐饮区、配套住宿区、大堰老街基础设施提升、配套夜市区、大堰河堤两岸风貌提升、配套管理经营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以及生态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其中游客服务中心****㎡,配套餐饮区****㎡,配套住宿区****㎡,大堰老街基础设施提升****㎡,配套夜市区****㎡,大堰河堤两岸风貌提升1项,配套管理经营用房****㎡。
2.2招标范围:电梯共计8台(含6台客梯,2台餐梯)。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电梯装潢、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保修等。招标控制价******4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业主方书面通知后**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满足总体工程进度同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云上大堰—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客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许可证的,代理商作为牵头人可以联合具有相应电梯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拒绝其投标。其中客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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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大成路2号****文化广场5号5楼
联 系 人:张超群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幢**2室(惠政丽都北门)
联 系 人:唐祥、罗燕波、卓益浩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