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SLPD**** | 标段号: | C** | ||||||
招标人: |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号森兰国际大厦B栋**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坤逸路(博煌路~洲海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起博煌路,北至洲海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坤逸路南起博煌路,北至洲海路,全长约0.**km。坤逸路属于城市支路,按照规划红线宽度**m一次辟筑,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以及相应的交通设施、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0.**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元人民币(**9.******万元) | ||||||||
施工工期: | **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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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满足以下要求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 **0万元的道路工程合同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如为本市项目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合同报送编号查询为准;如为非本市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查询为准。如编号查询所显示的业绩信息无法直接证明工程内容,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合同文本或交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 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2/************/ (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报名超过两家的情况下,按以下处理方式: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委员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确定。 2、逾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小于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小于等于7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7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7家入围参加投标。 4、本项目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临时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