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SWMZ**FC****1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
废标理由:开标失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及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执行收取。 【其他补充说明:1、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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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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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层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晨
电 话:****-******9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