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JA****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静安区汉中路**3号4F、5F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宝川路(宝昌路-宝源路)道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南起宝昌路,北至宝源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 |||||||||||||||
具体描述: | (1)市政-道路工程:1.道路工程(等级)城市支路;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工程类别: | 城市道路工程 | ||||||||||||
具体描述: | (1)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建设周期: | **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工程范围南起宝昌路,北至宝源路用地面积****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敷设排水管道,同步实施景观绿化、交通标志标线、合杆等附属工程。道路全长**6.**米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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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 ||||||||||||||
注意: | 1、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任志贤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备注: | 1、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至少具有满足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中的一项资质。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且为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预留方式为联合体/分包预留,联合体或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 | ||||||||||||||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 上海市秣陵路**号**楼开标室 |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 **:**:** | ||||||||||||||
投标保证金: | **.******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0.****元人民币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 |||||||||||||||
填报单位: | 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