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自然资告字[****]2号
经凤县人民政府批准,凤县自然资源局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编号: | FX****-拍卖2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州市监所,南至空地,西至凤县林业局,北至团结路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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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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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零售商服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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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服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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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A****2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加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到凤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到凤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4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5月6日**时**分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同时拍卖。(总价款:**.**万元;其中土地价款为:**.**万元;地上建筑(附着)物价款为:**.**万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
联 系 人:高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凤县自然资源局 ****-******0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开户单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凤县自然资源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