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粮食产业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二期)(二次)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SD)XZ****
项目名称:顺德粮食产业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二期)(二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一、 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中定标因素表的“4.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对定标候选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团队(项目技术负责人、道路工程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 …… 【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道路工程师获得职称应为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职称;(2)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年9月至****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对定标候选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团队(项目技术负责人、道路工程师)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如下: …… 【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道路工程师获得职称应为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职称;(2)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年9月至****年2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
中心西座四楼 广场3号楼**层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