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年慈溪市横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慈农[****]**号,建设资金来自横河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出资比例为 **0% ,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位于慈溪市横河镇,范围北起石堰村,南至子陵村,西始乌玉桥村,东至马堰村。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衬砌明渠(沟)8.**5公里;修建机耕路3.**9公里;修建生产路1.**9公里等。标段:1个。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6.** 万元本标段招标范围: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工程投资概算 **6.** 万元,招标控制价:******5 元。计划工期: **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gbweb/login)。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龙泉东路**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胜山镇工贸大厦B座**楼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