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市政管道连通项目-安泰路(崇宏街至崇文街段)工程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的泉州开发区市政管道连通项目-安泰路(崇宏街至崇文街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1号)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2.1.条款、第2章第1节项号4的编列内容、第7章第1节(一)中“工程建设地点”内容修改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由于技术标是暗标,请问软件里技术文件下面有一个小章节是《通用本补正数据表》,请问要盖章吗?
回复:《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不是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可以直接删除《通用本补正数据表》,无需提供。
三、本修改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有不一致的,按修改通知执行。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