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二期河东乡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答疑澄清补充(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E******************4松溪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二期河东乡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招标文件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4.1/4.2;条款名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确定。”现修改为:“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确定。”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松溪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二期河东乡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招标编号:E******************4)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