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转移政府、社会和家庭因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等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鼓励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减少残疾人经济损失,现进行本项目采购。本项目主要参保内容包含苏家屯区残疾人意外伤害。
二、基本要求:
拟为全区约 ****0名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实际参保人数以合同签订当日录入残疾人信息数据库中本区实际残疾人数为准)。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处理赔案,力争将损失程度减低到最小,确保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补偿,提倡小额案件采用简易处理方式。
★三、服务内容:
1.保险种类
(1)意外伤害保险:
①身故
A.保障金额:****0元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②残疾
A.保障金额:****0元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③医疗费用
A.保障金额:****0元(最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赔付)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保险人按约定赔付保险金。
(2)意外住院津贴:
A.保障金额:****0元(最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赔付)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意外住院,保险人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予津贴保险金。(免赔付3天,每天给付**0元,最高给付 **0天)。
2.拓展超龄人员:原参保年龄为**-**周岁,现拓展为**岁之前,**岁之后均可参保。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年4月**日**:**:**起至 ****年4月**日 **:**:**止。(在采购人对上一年度服务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保险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在中标**日历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日历天内通过电汇方式一次性全额付款,成交供应商须在收款2日历天内提供保单和发票,完成投保工作。
4.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违约责任: 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擅自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6.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保险明细审查。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4-********。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