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标准
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第1 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GM)WZ****
项目名称:****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4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4月**日
一、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定标因素一览表”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为:
序号 | 定标因素 | 有关要求和说明 | 权重(%) | 最高分值 |
3 | 投标报价 | 定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总报价高的企业: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得定标因素全部分值,其余定标候选人按等差数列方式递减赋分,等差值为1分。报价最低的得**分,第二低的得**分,第三低的得**分,依此类推每档递减1分,直至得0分为止。 | **% | **分 |
修改为:
序号 | 定标因素 | 有关要求和说明 | 权重(%) | 最高分值 |
3 | 投标报价 | 定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总报价高的企业: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得定标因素全部分值,其余定标候选人按等差数列方式递减赋分,等差值为1分。报价最低的得**分,第二低的得**分,第三低的得**分,排名第四低的得**分,排名第五低的得**分,排名第六低的得**分,排名第七低的得**分,排名第八低的得**分,排名第九低的得**分,排名第十低的得**分,排名第十一低及之后的得**分。 注:报价相同的为并列排名,且占用排名次序名次。(例如:报价最低的有2家企业,则2家企业并列第一名,报价次低的企业排第三名) | **% | **分 |
三、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 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5号**楼****室 |
联系人:易先生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4月**日 |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