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浏阳市澄潭江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作如下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预计开工日期:****年4月份 ” 修改为: 预计开工日期:****年 5 月份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6 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及其他(二) ” 修改为:附表6 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及其他(一)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以此次上传为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
日 期:****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