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购买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枣庄市公安局购买系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9 | |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购买系统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万元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枣庄市公安局购买系统服务项目1详见磋商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过程进行评价,评价为合格且甲方当年财政预算资金足够情况下可续签1年,服务期最高3年。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年4月**日8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
3.方式:(1)供应商在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完成备案、登记,同时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磋商文件。未在网上成功备案或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网上备案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
4.售价:0元/包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年4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交上传。(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年4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交上传。(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枣庄市公安局;韩主任;联系方式:****-******9。2、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枣庄市公安局机关 |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号 | |
联系方式:**********2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县(区)新城民生路**9号嘉汇大厦5-C-**室 | |
联系方式:****-******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鹏 | |
联系方式:****-******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