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疏勒县****年“煤改电”工程(二期)居民供暖设施改造项目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喀什地区疏勒县****年“煤改电”工程(二期)居民供暖设施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喀什地区疏勒县****年“煤改电”工程(二期 )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编号:**********************1),喀什地区疏勒县****年“煤改电”工程(二期 )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编号:**********************2),喀什地区疏勒县****年“煤改电”工程(二期 )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三标段(项目编号:**********************2),于****年4月4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三个标段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第七章 第三节 本工程对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原内容为:远红外高温辐射电热器,及其对应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现变更为:对流式取暖器,及其对应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注: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招标人:疏勒县罕南力克镇人民政府
疏勒县塔尕尔其乡人民政府
疏勒县亚曼牙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璟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