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MH**** | 标段号: | C** | ||||||
招标人: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8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沧源路(东川路-剑川路)道路大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沧源路(东川路-剑川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沧源路道路大修工程,南起东川路、北至剑川路,实施长度约****米,现状道路红线宽度**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车行道翻挖新建,人行道面砖更换、其中破损严重路段翻挖新建,东新河桥和东二河桥两座桥梁栏杆更换和桥面整修,污水排水管道翻建、雨水排水口和连管更换,以及相应的交通标线恢复等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万元) | ||||||||
施工工期: | **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1、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2、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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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3年(****年1月1日至****年1月1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在建或已竣工的均可,且业绩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提供证明资料需具备以下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信息报送号,例如W************3。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如****************。以合同信息表中所示时间为准。(如果涉及保密工程及其他特殊原因无合同信息报送号,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否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当实际投标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选取不少于7家的投标人入围参加投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采用“三重一大”原则选定入围单位,招标人对由此引起的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按以下方式处理: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3、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上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