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镇乡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乡村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改造提升村庄内主要巷道绿化、经果林种植、人居活动空间整治,栽植常青树及乔木****2株、灌木**2株、绿篱****㎡,抚育原有苗木****株,移植原有苗木**9株,对原有苗木进行抚育,苗木养护期2年。整理绿化用地******㎡、房前屋后场地整理****0㎡、换填种植土****8.5m?,安装树池****组、铺设人行道****㎡、铺设植草砖**0㎡、路肩修整****.8㎡;村容村貌改造提升****㎡、毛石砌筑****m,安装农渠盖板**0m、智慧村庄建设及太阳能路灯安装**4盏等基础配套设施,整治裸露地面****㎡,新增村庄基础设施。铺设灌溉给水管网****9m,安装快速取水阀**1个、水泵1台、混凝土阀门井**个等相关配套设备。对村庄内村域内排碱沟治理**3m、安装安全防护栏**0m、新建生产桥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兴旺村、河水村及和兴村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绿化工程、村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路面恢复、排碱沟治理及新建生产桥等;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绿化工程、村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路面恢复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创业东街**2号
联 系 人:杨生虎
电 话:**********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 系 人:满轲
电 话:**********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