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隆宫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庆水公招[****]**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年度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浙江省水利厅以浙水灾防[****]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项目招标人为庆元县水利局,代建单位为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庆元县隆宫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庆元县隆宫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隆宫乡境内,工程治理范围包括桃园、源头、黄坑、里地、莲湖、隆宫等6段。本工程共治理共治理河道长2.**km,新建堤防长2.**km,新建护岸1.**km。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标段招标控制价********.**元,计划工期**0日历天。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2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水利局代建单位: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石龙街7号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丽晶城商铺**号
联系人:黄从辉联系人:杨发东
电 话:**********6电话:**********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8号财富大厦5楼
联系人:郑华珍、刘玲玲
电 话:****-******8、**********3
备案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