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思明区东山水库及西林社区四个小山塘下游行洪通道修复加固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专家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公示期限修改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万元。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2.8“其他义务”新增第(**)点:(**)工程竣工结算时,所有工程量应根据实际完成并经各参建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报审结算的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 项目或数量实际没有发生或减少的,在计算和工程结算时应当取消或扣减。所有工程量最终以政府规定的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定结果为准。 五、本工程原发布的图纸有误,原发布的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图纸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六、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因图纸有误,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 ||||
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4月8日 | 招标代理机构:(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