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平江流域兴江圩镇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国县平江流域兴江圩 镇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国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赣州市兴国县,上起于兴江乡小溪村,下止于兴江乡坳背村,河道治理长度**.1km,本工程涉及的流域为平江流域。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 **1.** 万元。
2.3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 **5日历天 ,预计 **2 4 年 0 5 月 ** 日开工, **2 4 年 ** 月 ** 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岸坡整治长4.**km(其中联锁式生态护岸2.**km,干砌石护岸2.**km),河道清淤段长1.**km。设置下河台阶6处等 , 具体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 上 (含叁级) 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岗职工,并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的社保证明 。
(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 8 )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 http://ggzy.jiangxi.gov.cn/ /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 9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打印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自 ****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可以以书面承诺的形式提供,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单位、投标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招标文件发布之日 起至 **2 4 年 4 月 2 8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8-****)。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 4 年 0 4 月 ** 日 ** 时 ** 分 ,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兴国县 分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 1 )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 2 )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 3 )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2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3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7. 5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 6 根据赣水建管字〔****〕**号文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考勤对象为全省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应在合同中承诺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
7. 7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8 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年**月**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国县水利局
地 址: 兴国县潋江镇
联 系 人: 刘主任
电 话: ****-******4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国县潋江镇长冈西路罗蔡屋安置区内(睿智楼后)
联 系 人: 赖先生
电 话: ****-******6
兴国县水利局
**2 4 年 4 月 8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县支行
2、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兴国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