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保定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保定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已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以保农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约**0万元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保定高新都市农业有限公司,业主名称: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 年保定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区位于保定市高新区贤台乡,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建设规模约为****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 年保定市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区位于保定市高新区贤台乡,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建设规模约为****亩。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2.4项目投资:约**0万元。2.5工期:7个月。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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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同时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0-**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创业路**8号 | 地址: | 保定市兴业路**9号U谷电商产业园3号楼4层**9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伯炎 | 联系人: | 王园园 |
电话: | ****-******5 | 电话: | ****-******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kxm@**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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