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答疑一
致各投标人:
一、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E******************1,现重新上传招标控制价相关文件,原文件作废。请各投标人按最新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制作投标报价文件,如未按最新控制价文件制作投标报价文件而导致的废标,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项目开标时间延期为****年4月**日**:**分,投标保证金等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延长至开标截止时间;原定标会顺延****年4月**日**:**分。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增加:⑧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竞标的交易成本,根据《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闽发改规〔****】7号)文要求执行“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四、本补充通知作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fjmx.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特此通知!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