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已由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以 衡行审投资管理【 **** 】 **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人) ,建设资金 为 市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 **0 亩,新建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座,设计规模为 5.0 万 m/d, 变化系数1.** ,含再生水回用房一座,配套人民路一体化站,配套尾水管线。项目总建筑面积 ****.3 平方米购置设备 **2 台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中格栅及污水提升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速沉池、生物池、鼓风机房、配水排泥井、二沉池.中间提升房、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深床滤池附属设备间、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液氧站、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及再生水回用房、碳源投加间、除磷及次氯酸钠加药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滤池、运维中心大门及值班室、在线监测间、污水源空调站、机修车间及仓库变配电室、消防房及厂区总图道路、绿化、给排水管线、管沟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3建设地点: 胜利东路与京九铁路交叉口西南角
2.4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建设周期: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主体工作****年**月**日前完工整体工作 **** 年 5 月底前完工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 乙 级 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 3 )设计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内容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可以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年 ** 月 1 日**:**至****年 ** 月 ** 日**:**(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年** 月 ** 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现场开标地点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 中恒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良 ****-******** :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平台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人)
地 址:衡水市胜利西路****号
联系人: 金瑞征
联系电话: ****-******0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号
联系人: 安晓亮
联系电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