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安平高新区雨污分流工程 已由 安平县 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 项目建设地点 :河北安平高新区。
建设 内容及 规模:包括纬三路(经二路至经三路、经六路至毛庄村)雨水工程、经三路北延**0米雨水工程、经四路北延**8 米雨水工程、后铺村北乡间道路延伸线雨污水翻建工程、经五路(正港路至京堂北分干渠)西侧雨水管道工程、经四路(正港路至平安街)排水工程、博宇检测线东侧乡间道路雨污分流工程7个分项工程。
(2) 设计周期: 1 0 日历天 。
(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 , 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 初步设计 (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等与设计有关的全过程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 a.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b.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c.项目负责人需具 有国家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 。 d.本项目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
3.1.2 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以现场查询为准 ) 。
3.1.3 其他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4-1-4 **:** 至 **2 4-1-** **:5 5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两个平台都要下载) 。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 4 - 1-** 9: 0 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进行评审。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慧 ****-********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 衡水市安平县正港路**-6号 | 地 址 : |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6号 |
邮 编 : | / | 邮 编 : | / |
联系人: | 孙科长 | 联系人: | 张慧 |
电 话 : | ****-******7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 / | 帐 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