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长美路**号(鱼复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安汽车EDS2-AC电驱总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0m2,其中电控厂房改造****m2。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长安汽车EDS2-AC电驱总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EDS2系列电驱控制器总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二线)电控厂房改造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长安汽车EDS2系列电驱控制器总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二线)电控厂房二楼改造(含建筑、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施工),完成洁净房建设。第二部分为电控厂房二楼新建电控生产线配套工程(含建筑、结构、暖通、动力、给排水、电气等施工),电池生产联合厂房内新建EDS2-AC电驱总成生产线配套工程及附属(含结构、动力、电气、给排水等施工)。招标范围包含完成本次改造全部施工,配合项目报建、验收等工作。完成洁净车间洁净度检测达标。以具体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其中电控厂房二楼电控3线洁净区域(3-**轴交A-C,**-**轴交C-E)要求****年7月**日前具备工艺设备进场条件)。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工业厂房新建或改造;
工程造价:**0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江北区建新东路**0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楼****室 |
联系人: | 王小平 | 联系人: | 廖骏卓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sbyc**@vip.**3.com |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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