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后厝路(规划二路-技术学校)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惠安县后厝路(规划二路-技术学校)道路工程(招标编号:**********7),现将补充通知内容公布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中“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更正为“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更正为:质量员:1人(市政工程)。
2、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修改详见附件1。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按补充通知执行。
招标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4月8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2 | **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为中标合同价的 **%。 | |
3 | 分包 | 3.5.1 |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3.5.2项约定的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均不得分包。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应赔偿由于总工期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完成工程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元人民币/天累计计算。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 **%。 | |
6 | 预付款额度 | **.2.1 | 签约合同价的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3.2 |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