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二期项目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肃宁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地点:肃宁县辖区;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公安视频智能应用平台提升、重点部位监测检查和卡口设施建设以及交通安全设备设施建设三部分。公安视频智能应用平台提升,主要建设视频云人像大数据应用平台一套;重点部位监测检查和卡口设施建设以及交通安全设备设施,主要包括**0万卡口抓拍设备**台、**0万电警设备**台、5G热点围栏8台以及信号灯、补光灯等其他配套设备建设;原有**7台监控摄像机移位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个月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公安视频智能应用平台提升工程;第二标段:交通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标段:重点部位监测检查和卡口设施建设工程;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电话:****-******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万的收费金额**0元,区间二:**万≤概(估)算<**0万的收费金额**0元,区间三:**0万≤概(估)算<**0万的收费金额**0元,区间四:**0万≤概(估)算<****万的收费金额****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0万元以下1%。**0万元-**0万元0.7%;****2万元-****万元按0.**%,****万元-****万元按0.**%)。
2.2招标范围:肃宁县智慧安全防范工程二期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无。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一级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各标段预算的**%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 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为通信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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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河 北 省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竣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肃宁县神华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常玉路8号荣盛华府A区2号楼**2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畅 | 联系人: | 张玉梅 |
电话: | ****-******2 | 电话: | ****-******** **********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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