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比选 项目 垫江县坪山镇杨柳等(7)个村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 委 发【 2 0 2 3 】 7 8 0 号、垫江县交通局关于下达****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垫交发〔****〕**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 具备 比选 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 比选 。
2 .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坪山镇杨柳村2、3组,百兴村2组,旭东村2、5组,大坪村2、3组,新风村1、2、3组,文昌社区4组,双丰村1、4、8、9组。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将现有农村道路泥石路硬化为长3.**3公里,宽4.5米,厚**厘米,标号为C**的水泥混凝土路面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万元
2 . 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 . 5 工期要求: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3.1 本次 比选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 比选 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正鼎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熊老师 | 联系人: | 苏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9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