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天福村小区四期五期建设室外工程(项目名称)已 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 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天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 天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天福村小区四期五期建设室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 价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天福村小区四期五期建设室外工程,实施范围面积****6 平方米,涉及住宅建筑**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小区道路****2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米、 新建污水管****5米、新建绿化****3平方米以及小区亮化工程等,建设地点: 秀洲区新塍镇天福 村,洪新公路南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本条款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②资格要求 中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 人提供核查发布日期为****年4月**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 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 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①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 件的规定;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4月3日(含)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0号,蒋水港桥西侧)】完成身 份核验,并在签到表上签到。为稳妥、有序进行身份核验,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1小 时到达开标现场等候,核验完请立刻离开。若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验证签到,或者签到的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上的姓名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人员资格,在资格审查中 给与否决。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号)的规定,本项目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2)上述3.5(仅指“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3.9-3.**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3)上述3.5中资质动 态核查证明需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材料。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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