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沛城街道潘阁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JSZC-******-JSXG-C****-****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JSXG-C****-****
项目名称: 沛城街道潘阁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万元
采购需求:
沛城街道潘阁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包含新建跌水、泵站维修、农渠清理、斗沟清淤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加盖电子签章)
2.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 ①供应商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证明,格式自拟);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书面声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证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 ****-**-** **:** ,每天 上午**:**-**:**,下午**:**-**:**
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
地点: “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 ****-**-** **:** (北京时间)
地点: 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熙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宝龙广场D座****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采购意向链接
http://**8.3.**7.**1:****/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f**4e****ad********7a9a2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
联系人:魏恒乾
联系电话:**********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熙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H座**3室
联系人:魏杨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