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涉案车辆保管及道路清障外包服务 JSZC-******-ZWZX-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8号(江苏中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ZWZX-G****-****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涉案车辆保管及道路清障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 **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0万元/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针对分局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和其他行政、刑事案件中,依法扣留、扣押、收缴、追缴等方式提取或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车辆的清障、拖移、保管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月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 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8号(江苏中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① 现场领购(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 在线购标(文件获取须提供以下材料:公告附件表打印填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电子邮箱:********5@qq.com)将电子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0元,售后不退。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8号二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公告。
2.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4.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组织勘察现场。签到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签到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地点:南京浦财停车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五里工业园)(联系人:毛健,联系电话:**********8)。勘察现场时,供应商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邀请(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号
联系人:孙警官
联系电话:**********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8号
联系人:胡子雯
联系电话:**********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子雯
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