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盱眙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JSZC-******-ZHGC-C****-****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ZHGC-C****-****
项目名称: 盱眙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盱眙县人民法院范围内的信息化日常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 线、监控门禁系统、计算机终端、打印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三证合一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承诺书(参照磋商文件示范格式三、四)3、财务状况(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技术服务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 ****-**-** **:** ,每天 上午**:**-**:**,下午**:**-**:**
地点: 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方式: 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不见面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 **:** (北京时间)
地点: 盱眙县**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2.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盱眙县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盱眙县二环路**号
联系人:许可
联系电话:**********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号院内
联系人:袁小平(盱眙)
联系电话:**********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玄
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