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西溪白濑乡下镇村支流(高磜溪河段)护岸挡墙建设工程(一期)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安水招字[****]**3号
各有关单位:
晋江西溪白濑乡下镇村支流(高磜溪河段)护岸挡墙建设工程(一期)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6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4号规定执行。若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各省份资质审批部门发布相关规定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二、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若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一)均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quanzhou.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标人: 安溪县白濑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