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及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QF**5
项目名称: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及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及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及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及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 4 月 ** 日至****年0 4 月 **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 ** 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年**月 ** 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2.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将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xzjdL7@**6.com);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下载专区)中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
4.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 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号)。(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 ** 号
联系方式: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号高科大厦**楼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实 郑晨 吴智 李宏章
电话:**9-********
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 4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