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0号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废标理由: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吉光、罗映鹏、任嘉平、徐洲道、何伟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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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三路**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号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4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