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X**7改扩建(K3+**6.5~K9+**3段)工程(灾后恢复重建)
补遗书(**号)
一、投标人提问:
1、请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项规定“单价和总额价精确到分,合价精确到元”,那么管线部分是否也执行此项条规定?
答:整个工程项目均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项规定。
注:
①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诏安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