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藁城区常安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藁城区常安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 **** 年藁城区常安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藁行审批复(****)**-******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在藁城区南孟镇杜家庄村、西凝仁村、南凝仁村;常安镇永安村、东辛庄村、朋学村、南周卦村、柳树寨村、北楼村、南楼村;贾市庄镇卞家寨村,共3个乡镇**个行政村。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年藁城区常安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在藁城区南孟镇杜家庄村、西凝仁村、南凝仁村;常安镇永安村、东辛庄村、朋学村、南周卦村、柳树寨村、北楼村、南楼村;贾市庄镇卞家寨村,共3个乡镇**个行政村实施,规模为****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公示牌工程。其中:
一标段:杜家庄村、西凝仁村、南凝仁村、南周卦村、柳树寨村、卞家寨村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公示牌工程。
二标段:永安村、东辛庄村、朋学村、南楼村、北楼村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公示牌工程。
****年藁城区常安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各标段采购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本项目招标范围:****年藁城区常安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6)其他要求: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赵崇懿****-******9;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投诉接收电话:****-********,gcqxzspjjgk@**3.com。
3.4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2日**时**分至****年4月7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时**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北街**6号
邮编:****0
联系人:刘雪蕾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邮编:******
联系人:赵崇懿、李龙、刘健、康亮
电话:****-******9
电子邮件: yuandongxiongan@**3.com
注: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0.**9.**7.** /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 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工程通用】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0.**9.**7.** /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 驱动电话:****-********。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藁城区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