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关于“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勘察设计”(项目报建编号:****************)招标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
现补充增加: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1、投标人参建的省重点项目(水利工程) 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发改委评价登记为参建单位业绩 信誉A级,且该项目近五年同时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的得3分;2、经济评价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咨询工程师(工程技术(经济))执业证书的得1分。
请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项目报建编号:****************)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光泽县水利局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