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一标段作如下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其他要求(3)”修改为:(3)注:投标人须知第二章中附件七: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专业及数量要求表中“专业名称: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人数5名(其中须包含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1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3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或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1名);监理员人数7名。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