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排沥河道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排沥河道水毁修复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号 批复,并由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 以高行审招标核【****】**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高碑店市排沥河道水毁修复项目;工程地点:高碑店市运粮河、斗门河、紫泉河、西排干、崔家沟、津涞排干、东排干7条排沥河道;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具体为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斗门河、运粮河、紫泉河、东排干、西排干、崔家沟和津涞排干河道清淤疏浚长度为**.**千米。其中运粮河清淤治理8.**千米,斗门河清淤治理7.**千米,紫泉河清淤治理**.**千米,西排干清淤治理9.**千米,崔家沟清淤治理**.**千米,津涞排干清淤治理4.**千米,东排干清淤治理**.**千米。2、岸坡防护工程,河道岸坡防护涉及运粮河、斗门河、紫泉河、西排干、津涞排干河道防护长度为**.**千米。其中运粮河防护长度3千米,斗门河防护长度5.**千米,紫泉河防护治理**千米,西排干防护长度0.**千米,津涞排干防护治理0.**千米。3、河道阻水建筑物改建工程,对河道沿线阻水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拆除河道沿线阻水建筑物共**7座,包括拆除跨河桥梁**座,涵洞**座,涵管桥**座,漫水路**处,水闸3座;改建河道沿线建筑物**3座,包括改建桥梁**座,箱涵6座,盖板涵**座,水闸3座,倒虹吸3处。标包划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全过程咨询服务。第一标段工期:**3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年5月1日,计划结束时间****年**月**日;第二标段: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其他: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异议受理主体:高碑店市河道服务中心 联系人:卢颖新;联系方式:****-******1。
2.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第二标段: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监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3.1.2财务要求:第一标段: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第二标段: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第一标段: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第二标段: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第二标段: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6其他要求:(1)第一标段: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大中型企业投标时允许以分包承诺的形式实现预留,中小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采购预算的**%,其中小微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第二标段: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大中型企业投标时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实现预留,中小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采购预算的**%,其中小微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2)本项目第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第二标段:拟任本项目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须具备任意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类注册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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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碑店市东马营镇十里铺村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联东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卢颖新(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曹亚琰 宋卫科 张威 云帅捷 刘毅 |
电话: | ****-******1 | 电话: | ****-******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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