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镜湖商业广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馆审批备字 〔****〕**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馆陶县兴陶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馆陶县兴陶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三镜湖广场项目建筑功能包括商业区、商务区功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约**.**亩),总建筑面****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平方米。本项目建筑容积率1.**8,绿地率**%,共建设**0个停车位。
2.1.2建设地点:馆陶县法寺街北侧、规划市东路西侧。
2.1.3计划工期:**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三镜湖商业广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4)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馆陶县兴陶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武贵宾 电话:**********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杰 电话:****-******9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