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废标理由: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应当停止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一致评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待修改招标文件之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红艳、曾颖、罗雅琳、邓展华、陈新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评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栋4层**0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龙飞
电 话:****-******1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