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自然资规告字(****)9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8 | 汤王大道东侧、团结沟南侧、菁华路西侧、槐花路北侧 | ****9.6(**6.**5) | 教育用地 | ≤1.0 | ≤**% | ≥**% | **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4月**日**:**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3月**日至****年4月**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3月**日至****年4月**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4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年4月**日**:**。
六、挂牌时间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上午**:**止,拍卖时间为****年4月**日上午**:**,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该出让宗地采取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一同以公开方式出让,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8.**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评估价为****.**万元。成交后的溢价部分为土地价值。
(二)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个月。
(三)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该出让宗地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 ******5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