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 (璧规资告字〔**2 4 〕 8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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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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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年3月**日至****年4月**日到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3月**日至****年4月**日到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4月**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4月**日 **时**分在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审查结果将于****年4月**日**:**现场宣布,合格申请人登记入场。申请人未按时到场听取资格审查结果,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竞买,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2.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规划指标依据璧山规资条件〔****〕****号执行。 3.该宗地带建(构)筑物按现状出让,如以后改建,则按照国家、市场及我区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 联 系 人:林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3-********;**********3 开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年 3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