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酱园路(联丰路-东海大道)(项目名称)已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 局以 ****-******-**-**-******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 海 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允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酱园路(联丰路- 东海大道)(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酱园路工程,东起联丰路、南至东海大道,酱园路按规划**米实施 ,其中仅实施8米车行道,余下8米仅铺设草坪。,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海盐县望海街道。 2.2招标范围: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酱园路(联丰路-东海大道)施工图和招标文 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交 通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 与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信行为记录“黑名单”。(2)本项目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 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 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 其他要求) 上述 3.5 第(1)条, 3.9-3.**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 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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